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促进吴家山海峡两岸
科技产业园规范发展的建议函
(2008)第4号
区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9月19日对武汉吴家山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吴家山海峡科技园”)进行了视察。
一、吴家山海峡科技园的发展状况
吴家山海峡科技园2007年实现税收8835万元,现有企业27家,尚余可开发用地289亩。今年1-8月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5859万元,占全年目标的79.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5亿元,占全年目标的77.9%;推进产业项目建设2个,提前完成2008年指标值;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3亿元,占全年目标的78.3%;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家,完成2008年目标值;完成科工贸总收入12.7亿元,增长18%;新引进孵化企业8家。对创业中心加大引进科技创新型企业,今年以来,共引进科技企业30多家,其中武汉盛华晟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维斯第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世界级科技成果。园区内的武汉中小企业城的一期标准厂房已入驻70家企业,实现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利税800万元。由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武汉海峡科技创业基地,由一栋24层创业大厦、一栋18层总部大楼、三栋12-15层的研发中心组成,可入驻企业100家以上。该项目预计2009年6月竣工。由武汉金鸿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万安创业城,由两栋24层总部大楼、两栋18层研发大楼组成,该项目已进入规划审批阶段。海峡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民创业基地”项目,计划新建5栋创业楼,该项目正在进行平面设计。华坤22层集团总部正在进行全面准备。
吴家山海峡科技园管委会为园区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绩。
二、吴家山海峡科技园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吴家山海峡科技园虽然有发展,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离国家级科技园的客观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园区内软、硬环境不尽人意,企业多有抱怨;园区管理不顺畅。视察中,园区突出反映急需解决如下问题:
1、独立的财税管理体制问题。作为全国四家国家级海峡科技园之一的吴家山海峡科技园,至今没有独立的财政户头,园区内的企业分别向区内多个主体纳税。国家科技部明确要求海峡科技园设立独立的财政帐户,便于各项扶持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得到直接、有效的落实。吴家山海峡科技园只有独立设立财政帐户,才能集中财力,统筹资金,对园区内的基础公共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维护。吴家山海峡科技园因没有独立的财政帐户,不能有效地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性事务和提供服务,不利于海峡科技园的长远发展。
2、土地问题。吴家山海峡科技园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主体复杂,多头批地现象严重。如园区内有慈惠用地296亩,区政府尚未明确由海峡科技园批租;东山用地47亩,仍由东山农场在进行批租。这种状况影响了海峡科技园的整体发展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
3、拆迁问题。园区内还存在着革新村、联盟村和合兴里社区三个“城中村”和大量的违法违章建筑,影响着园区的整体形象和经济发展。
4、稳定问题。园区内目前主要的不稳定因素有:华丰食品与周围居民的关系问题;武汉人造革厂职工破产安置问题;晶科电子的员工集体上访问题。
5、扩大吴家山海峡科技园的面积问题。海峡科技园的可用土地不多,与国家级开发区的经济规模所需要的用地范围不匹配。
三、区人大常委会的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对吴家山海峡科技园加快发展的认识。吴家山海峡科技园因属于国家级开发区而不同于我区的其他园区,在重大、规范的经济活动中,吴家山海峡科技园从主观上提升了外界对东西湖区的认知度;遇到国家政策清理和调整时,吴家山海峡科技园具有无庸置疑的法律地位,为经济行为的安全稳定提供了保障。应当认真总结吴家山海峡科技园发展的经验教训,尽快扭转在发展观念、发展模式、管理体制上将吴家山海峡科技园等同于我区其他园区的现状。
2、要进一步明确吴家山海峡科技园的产业定位,完善园区功能区规划。从科技型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园区现状、土地资源状况出发,建议将吴家山海峡科技园的产业定位为:发展科技研发型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总部、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与园区土地资源相匹配的科技产品生产、科技人员创业的基地。力争经过若干年努力,使吴家山海峡科技园成为高新技术型、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创业平台,成为东西湖区域经济的“孵化器”、“加速器”。
吴家山海峡科技园管委会应在这一发展定位的指导下,深入研究分析东西湖区及武汉市产业发展的环境及科技型企业及项目的投资走向,弄清适合我区发展的科技型项目类别,明确主攻方向,制定有针对性的吸引投资项目的产业政策。
3、要理顺吴家山海峡科技园的管理体制,实行封闭式管理,使其管委会成为规范的园区管委会。要彻底改变吴家山海峡科技园处于吴家山台商投资区的附属地位的状况,赋予其完备的园区管委会的职能,使之有效地对海峡科技园实施管理和服务。吴家山海峡科技园在财务核算体系上应与吴家山台商投资区彻底分开,实行独立核算的财税体制并明确其事权(如园区基础设施投资等)。要赋予其相应的对规划控制、土地批租、项目审批等事项的管理权,使之与政府现行的管理体系协调一致,有效运转。
4、要整合资源、盘活存量,为吴家山海峡科技园提供优先发展的空间。将在吴家山海峡科技园内的企业的财税关系划归该园区,由其提供服务和管理,不再与吴家山台商投资区在财政上分成。将目前在该园区内属于街道办事处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一并移交该园区,原有财政分成比例暂不变。按吴家山海峡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将规划范围内新增的土地纳入该园管理。对新增土地上产生的税收收益,与该土地原属街道办事处确立合理的财政分成比例。通过整合资源,切实为吴家山海峡科技园提供发展空间。
对已在园区内的一般制造业企业,管委会一是应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腾笼换鸟”,推动产业转移;二是要运用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自主转型,提挡升级为科技型企业;三是对类似武汉人造革厂这样因为债务而使其土地房产产权为银行所有并导致资产闲置的企业,建议政府通过区土地储备中心回购后按园区功能拍卖,既缓解园区的建设用地需求又从中受益。四是从长远看,对园区内的除职校外的国民教育体系学校,应考虑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置换。要加强与职校的信息互动,提升该校学生的产业适应性和就业的竞争力,力争早日将其办成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使之成为我区产业大军技术骨干的培训基地。
5、要协调各方,加大提升吴家山海峡科技园软环境的力度。要针对该园区软环境中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协调调度力度,当前要在法治尤其是治安环境上加大整治力度。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