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情况的督办函
东常办督[2008]2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8月28日上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对我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给予了客观的评价,指出了我区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并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现将《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函告如下: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树立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上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观,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是为了什么”、“为什么要发展”的思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吸取发展中的教训,避免在发展与环境保护上,走污染、发展、治理的路。要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干部、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责任感与忧患意识,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排污企业负责人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为我们子孙后代留一片蓝天,留一块净土。
2、要进一步做好水环境保护和污水治理的规划。做好治理全区水环境保护的整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其中包括西部地区和东流港以北地区,同时将重点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和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对水环境治理要有明确的年度计划和目标以及考核的办法,从制度上保证水环境逐年得到改善。
3、要进一步正确认识我区水环境状况,加大治理力度。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我区水环境状况及产生的原因再进行客观、科学、全面地调查分析,对我区的生态环境进行再评估,找准造成污染的原因,抓住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①金银湖截污工程必须加大协调力度,加快进度;②吴家山地区污水收集系统本应在“十五”期间完成的,现在才开始建设,必须强力推进,改变目前进展缓慢的现状;③要加快金银湖的清淤工程进度,同时制定东大湖清淤方案,尽快组织实施;④西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应考虑长远发展,做到一次性规划,逐步实施;⑤在现有水质没有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对总干沟实施引清冲污和抽污放水的措施,保证农业、养殖业的用水安全。
4、要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执法力度和监管。对超标排污、擅自停、故意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单位,要从严处罚,特别是对重点排污的工业企业要实行突击检查和专人24小时监管,一旦发现污水偷排暗排企业要坚决依法从重处罚,毫不留情;执法必须要到位,决不能留死角;加强对现有工业污染源的整治和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的产生,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督促限期整改,限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和关闭;对新引进的项目要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要研究制定能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园区)参与治理生态环境的政策,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
5、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要将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到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并将目标考核责任落实到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人和具体部门负责人,目标责任要清晰、明确,便于考核;要将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干部嘉奖、调动、提拔挂钩,对不能完成水环境保护任务,达不到水环境保护目标的责任人,要有严格的处理办法;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努力增强各级干部抓好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
6、要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补助政策和扶持措施,对开展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好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环保行业,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利用资源和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坚决淘汰高物耗、高能耗、用水量大、技术落后、经济效益低的产品和工艺,特别是对污染严重的作坊式企业要坚决取缔。
请将研究落实情况在3个月内回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8月28日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08年8月28日东西湖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水是我区最大的优势,过去是因水而灵秀,而现在是因水而担忧,目前我区水污染很严重,已经影响到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针对这种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列为专项检查内容,目的是希望通过对《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区政府对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尽早尽快地解决水污染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在建设“两型社会”中取得先机,加速发展步伐。
一、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这次执法检查从今年5月至8月,经过了三个阶段,从总的情况来看,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保护了饮用水源安全,比较严格地控制了工业污水的排放和农业面源的污染等防治工作,为改善全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作出了贡献。主要表现在:
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规划及金银湖水环境保护规划。如,2005年编制了《东西湖区“十一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等。
加大了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提高了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标准(执行一级排放标准),控制COD排放总量;二是安装了先进的监管设备,实施在线监控。加大了执法力度。
加大了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投入。区政府决定将筹资5.14亿元,一是筹资3.3亿元建设服务范围包括吴家山、金银湖和金银潭地区的东部片区污水收集系统,该工程的项目可研、修建性规划、初步设计均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得到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工程计划在2009年全部竣工。二是筹资1.84亿元建设高桥地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污水处理厂,目前项目可研已通过审批,初步设计已编制完成。
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拒批了有污染的工业企业或有污染选址不当的项目,对不能做到建设项目“三同时”的企业不允许投产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实施了整改等。
加强了对湖泊、河流的水环境保护。坚持常年对河流、湖泊的水质进行监测,特别是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重点监测,为改善金银湖水质,正在对金银湖实施综合治理。
加强了对畜禽养殖业污染管理和开展资源的节约循环利用。对早期的养殖小区实行粪尿干湿分离收集,实行三级沉淀排放;对奶牛养殖小区饲养方式进行了改革,改过去糟式饮水为碗式自动饮水,通过减少用水量来降低排放量等。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现在我区湖泊水质仍为劣5类,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灌溉沟渠的水质污染严重,无法作为农业用水和畜禽养殖用水。其主要问题如下:
1、主要污染源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一是工业企业的污水。全区2007年工业企业762家,年污水排放量916万吨。其中重点排污工业企业21家,年污水排放量591万吨,均建了污水处理设施,并基本做到了达标排放,但是由于我区沟渠为农业灌溉渠道,市里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把我区湖泊定为第三类(适用渔业养殖水)地表水,主要沟渠按照第三类管理,直接排放到沟渠的达标水并没有达到第三类地表水环境的质量标准,仍然会对沟渠水质造成污染。同时,我区沟渠水的流动性比较差,排放到沟渠水中的物质一部分沉积,一部分汇集到东大湖和金银湖,这些物质经过长时间的沉淀后发生变质,对水质造成直接污染。2007年9月14日《长江日报》刊登了《东西湖总干沟成“害河”》的文章,报道了在总干沟总能看见一片片黑糊糊的水和闻到阵阵恶臭,水质污染十分严重,给沿线渔业养殖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返贫。7月23日,检查组在东山农场五七桥总干沟看到换水不到四天的满满一沟水又变成了黑水,释放出浓浓的臭味,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给农业增效和农工增收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已积累成一个不稳定的因素。
二是城镇生活的污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用水目前达到150升/天,吴家山城区年生活污水排放量超过3600万吨,年产生COD达1万吨,而这些生活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总干沟,另外还有一部分生活污水通过沟渠直接排入东大湖。7月24日,检查组在检查三尾嘴污水排放口时,看到径河地区生活污水直接向东大湖排放。
三是农业的污水。奶牛养殖对我区水污染带来的压力比较大,全区奶牛存栏数有1.8万头,年产生粪便9万吨左右,尿液及清洗污水约17万吨。有的养殖小区虽然建了污水处理设施,但因运行成本高,长期维持下去的少,还有的生猪养殖小区采用三级沉淀的污水处理方式,但这种处理方式在遇到大雨后,沉淀池的污水漫过池沿,污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直接流入沟渠。另外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化肥对水环境也有一定污染。
2、整体的污水处理规划不完善
全区整体的污水处理规划不完整,虽然东部地区正在建设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吴家山和金银湖地区的污水将进入汉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但是整个西部和东流港以北地区还没有污水收集处理的完整规划。在检查组召开的座谈会上,有代表和办事处领导反映现在的污水不知道向何处排;没有制定对主要湖泊水质净化的规划和对湖泊治污进度的年度目标等。
3、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系统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为了解决污水的收集和处理问题,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了2号议案。区政府在办理过程中制发了东政办[2003]36号文,虽然对工程建设实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在届内完成。但是,直到2006年下半年才真正启动。治污工程建设的进展缓慢也是造成我区水环境污染没有得到改善的原因之一。
三、几点建议
为尽快治理和改善我区的水环境,我们检查组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当前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树立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上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观,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是为了什么”、“为什么要发展”的思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吸取发展中的教训,避免在发展与环境保护上,走污染发展治理的路。要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干部、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责任感与忧患意识,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排污企业负责人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为我们子孙后代留一片蓝天,留一块净土。
2、要进一步做好水环境保护和污水治理的规划。做好治理全区水环境保护的整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其中包括西部地区和东流港以北地区,同时将重点集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和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对水环境治理要有明确的年度计划和目标以及考核的办法,从制度上保证水环境逐年得到改善。
3、要进一步正确认识我区水环境状况,加大治理力度。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我区水环境状况及产生的原因再进行客观、科学、全面地调查分析,对我区的生态环境进行再评估,找准造成污染的原因,抓住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①金银湖截污工程必须加大协调力度,加快进度;②吴家山地区污水收集系统本应在“十五”期间完成的,现在才开始建设,必须强力推进,改变目前进展缓慢的现状;③要加快金银湖的清淤工程进度,同时制定东大湖清淤方案,尽快组织实施;④西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应考虑长远发展,做到一次性规划,逐步实施;⑤在现有水质没有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对总干沟实施引清冲污和抽污放水的措施,保证农业、养殖业的用水安全。
4、要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执法力度和监管。对超标排污、擅自停、故意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单位,要从严处罚,特别是对重点排污的工业企业要实行突击检查和专人24小时监管,一旦发现偷排暗排企业要坚决依法从重处罚,毫不留情;执法必须要到位,决不能留死角;加强对现有工业污染源的整治和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的产生,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督促限期整改,限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和关闭;对新引进的项目要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要研究制定能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园区)参与治理生态环境的政策,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
5、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要将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到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并将目标考核责任落实到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人和具体部门负责人,目标责任要清晰、明确,便于考核;要将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干部嘉奖、调动、提拔挂钩,对不能完成水环境保护任务,达不到水环境保护目标的责任人,要有严格的处理办法;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努力增强各级干部抓好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
6、要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补助政策和扶持措施,对开展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好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环保行业,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利用资源和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坚决淘汰高物耗、高能耗、用水量大、技术落后、经济效益低的产品和工艺,特别是对污染严重的作坊式企业要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