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号审议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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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议 意 见 书

    东西湖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号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东西湖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东西湖区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2008年,区审计局重点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区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区建设局等9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社会保证金等9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区重点建设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8个单位(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工作。总体而言,区审计局对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是认真负责的,审计监督取得一定的实效。

       同时,报告中反映了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公用经费预算刚性不强;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挤占和挪用的现象;三是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如固定资产核算不实、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收效甚微等问题;四是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严,工程决算手续不健全。

        为了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会议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意见和建议:

        1.深化预算改革,增强公用经费预算的刚性。区政府及区财政部门要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增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的透明度,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预算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要压缩追加经费的规模,严格控制专项追加,有效控制各种财政支出。

        2.坚持依法理财,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一是强化共同监督意识,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独特作用,又要重视审计的监督。同时,审计机关应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建议和决定进行跟踪调查,监督落实。二是严格专项资金审批制度,建立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机制,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专项资金进行全程监管,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资金被闲置或挪用。三是探索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资金评价标准,逐步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以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3.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内部监控力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责任制。同时,严格财务制度,建好台账,定期进行实物清查,保证账账、账物相符。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单位要监管到位。财政审计部门也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其中要特别重视对国有资产管理检查,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形成一个综合监督网络。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应严肃处理,对因人为因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加大审计力度,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各项目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日常监督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二是严格资金拨付制。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支出预算、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工程进度划拨资金,坚持工程进度与所拨付资金相符。三是实行跟踪检查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及时整改,严肃处理。四是健全工程决算手续。项目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决算进行严格审核,按照项目决算程序,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及项目决算审计工作。

        上述审议意见,请区政府按照《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审议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在6个月内将整改和处理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8月28日



    20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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