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议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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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议案的决议

         (2008年1月6日东西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次大会决定,将关于解决全区退地农业劳力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议案列为本次会议议案。

        大会认为,本次会议确定的议案,是在区人大代表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大会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以促进全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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