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政府办理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1号议案的督办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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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办理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1号议案的督办函
东常办督[2007]6号
区政府办公室:
12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听取了区水务局局长张雷代表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所作的办理情况汇报后。认为区政府在办理1号议案的过程中做了前期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同时也针对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办理进度较慢,照此进度及有关安排难以实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排水系统提升全区排水能力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07]21号)中明确的在2010年前建成白马径泵站的目标,一遇不测,政治和经济损失将是巨大的、长远的。因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1号议案办理工作的力度。一是要加强对日常办理工作的领导,1号议案是重大议案,关系到全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因此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工作专班应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有关承办单位办理1号议案工作的督促检查。二是要对办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细化,按照轻重缓急,工作进度列出办理工作日程表,各部门要在各负其责的前提下紧密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好1号议案办理任务。
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做好详细规划。特别对白马径泵站的提排水能力(泵站建设规模)的确定一定要尊重科学,按科学办事,要结合东西湖区的现状和今后长远发展需要,确保新建泵站在规划、设计等方面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要提前作出各项工程建设资金的安排,要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搞好资金调度,确保工程需要。
四、确保1号议案按期完成。应按东政办[2007]21号文件要求,在白马径泵站工程建设上,切实保证2008年9月以前完成评审、认证、勘测、设计工作,2008年底前破土动工,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对办理中的阶段性工作,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意见反馈你办,请拿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回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1日 |
200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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