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号审议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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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意见书

    东西湖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号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东西湖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委主任郭新友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区国有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及中期计划调整建议的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今年年初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19个重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9个项目中,目前完工或基本完工项目6项,已开工项目8项,准备年底开工项目2项,拟调整项目3项。

        但是,从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来看,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项目缺乏严谨的科学论证,个别项目规划不尽合理;少数项目建设速度太慢;一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力的监督;某些项目建设资金缺乏科学预算。

        为了保证我区重大项目的顺利完工,会议提出了如下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调查研究,把好项目立项关。政府要根据区十一五规划切实加大项目库的建设,在审议重大项目立项前应对重大项目进行科学的论证,必要时可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确保项目计划、规划、供地的严肃性,对违反法律、法规的重大项目坚决不能通过立项。纳入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范围的重大项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编制计划和可行性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强化监管手段,把好项目进度关。在重大项目立项之后,相关部门应对工程的工期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对于没有按期开工或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政府要调查工程进展缓慢的原因,及时采取强有力的解决措施;政府应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对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协办部门以及建设单位进行严格的责任考核,以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同时,政府要加大对重大项目质量的监督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工程的质量,视质量为生命,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重大项目按时高质量完工。

       (三)强化科学预算,把好项目资金关。要强化对项目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管,应将重大项目的预算做细,明确项目资金的来源和财政需投入的数额。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保证预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的基础上,应建立财政检查制度,严防资金浪费,严格按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对已完工项目,审计部门要及时对项目建设的预算执行情况合法性、实效性进行审计。

        上述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尽快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适时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

                                      2007年12月12日



    200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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