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情况的督办函东常办督[200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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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有关情况的督办函
东常办督[2007]5号
区政府办公室:
10月19日,东西湖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劳动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函告如下:
一、加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专题讲座、图片宣传、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以及广大职工真正理解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和规定,深刻认识到实施劳动法的重要性。因此,建议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其配套规定列为“五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加强宣传。
二、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抓好制度建设。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颁布,我区制定的某些规范性文件已同这两部即将实施的法律相抵触,因此,建议区政府法制部门及时对我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剔除同上位法相抵触的规定,以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就业法》在我区的顺利实施。同时建议区政府法制部门加大对政策的分析研究,对不合理、不科学的制度规定,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我区范围内不能解决的政策层面问题,要积极向上反映,提出合理的立法建议。
三、加大劳动监督查处力度,推动劳动法全面执行。一是劳动保障部门要抓好合同样本的示范工作,提高劳动合同鉴证的比例,以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适用于不同行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用人单位对劳动条件、劳动内容、工资报酬、职业危害等告知义务,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内容规范的劳动合同。特别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出台措施,促使用人单位及时和这些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从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定额标准的管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的劳动定额标准,督促企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监控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保障企业员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与工会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使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从而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保险基金欠缴单位的联系、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强化企业参保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欠缴基金,努力做到应缴尽缴,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四是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职业卫生监督,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遏制工伤事故上升的势头。要严格落实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别保护以及职业病防治等有关规定。
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机制,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从实际出发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对困难群体再就业的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实现多形式就业。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
五、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和网络。基于我区现有的人员、经费、装备和手段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履行法定职责需要的现状,建议区政府适当增加劳动监察部门的编制,解决监察人员不足的问题;在财政上增加投入,以解决监察装备落后等问题。同时,区政府要切实加强执法监察网络建设,要把执法监察网络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和街道办事处一线,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足各级监察机构特别是一线的工作力量,改善办公条件,加强技术支撑和硬件设备建设。
请将落实情况及时回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2008-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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