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我区建筑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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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

    视察我区建筑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8月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作义、樊毅、马翠珍、刘行琪、黄良华、周莉视察了全区建筑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看望了在高温下施工作业的建筑工人,给他们送去了降温防暑物资。重点查看了东方马城、中交二航局科研大楼建设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人的生活条件。区政府副区长金志宏介绍了东方马城建设情况,区建设局局长陶连生对近年来我区的建筑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建设局近年来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针对行业特点,采取四大举措,一是严格开工安全审查,审查不过关不核发施工许可证。加强现场检查,对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的现场,督促整改,复查合格后才能取证。对参建各单位进行职责交底,核查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严控事故源头。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及安全技术培训班,强化参建各方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各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管理流程程序化、内业资料系统化,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分片管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把安全生产法规和各种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不良行为公示和重点监控制度,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等措施,确保了我区建筑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认为区建设局在执法人员少、监管工程多、监管建筑面积大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使我区建筑市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上了一个台阶。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区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建筑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监督管理工作,不留死角;要明确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上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多种形式的工作联系制度,如分片联席会议制度、现场会议制度、奖惩制度等,真正从制度上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园区)和参建各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职责。通过落实制度,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延伸到基层,形成严密的管理网络。

        2、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工程,必须严肃处罚,并向社会公布。采取多种方式逐步解决行政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

        3、要进一步抓好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不仅要宣传好的典型,更要宣传安全事故给社会、家庭等带来的危害,提高每个个体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撰稿:涂庆庆)

     

     

     



    200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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